盐规机委[2010]5号
局机关党总支,监察支队党总支,各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努力形成责任明确、奖惩分明、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机关党建工作考核机制,切实提高局机关党建工作水平,根据《2010年市级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和盐规机委[2010]3号关于印发《2010年局机关党建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特制定2010年度局机关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市委五届六次全会精神,以“服务中心、建好队伍”为目标,强化“四个坚持”,实施“七大工程”。以提高机关党组织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为着力点,以开展“服务沿海开发、争创一流业绩”主题活动为载体,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全面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提高机关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提供思想和组织保证。
二、考核内容
见附1:《2010年度局机关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年终考核细则》。
附2:《局机关党建工作平时考核细则》。
三、考核方式
考核按照严格要求、实事求是、公正公开、扩大参与、简便易行、推动工作的原则,采取平时考核与年中抽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年终考核工作一般安排在12月上、中旬。考核采取“述、看、测、比、评”的方式进行。
平时考核,采取一事一考、年终汇总、累计积分的办法进行。机关党委成立专门考评小组,准确记录考核情况,年终报局党组和市级机关工委审定。
考核采用百分制,年终考核分值占70%,即70分;平时考核分值占30%,即30分。
考核按照严格要求、实事求是、公正公开、扩大参与、简便易行、推动工作的原则,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力争达到定性评价与定量考核的较好结合。
年度考核工作原则上安排在12月上、中旬。考核采取“述、看、比、评”的方式进行。
四、考核标准
2010年度局机关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年终考核细则,围绕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等内容分六大项30个子项分别进行了具体量化。平时考核按照《局机关党建工作平时考核细则》量化标准执行。
年终考核和平时考核两者得分之和为每个单位的最终考核结果。
五、结果运用
注重机关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结果的运用,对考核结果被评为“五好示范机关党组织”和“五好机关党组织”的给予表彰和一定的物质奖励。对考核结果比较差,需要改进的党组织,及时通报所在单位党组织,帮助查找存在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限期改进,以促进机关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
附1:《2010年度局机关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年终考核细则》
附2:《局机关党建工作平时考核细则》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二日
2010年度局机关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年终考核细则
|
项目和分值 |
考核内容 |
考核分值 |
|
(一)
组织领导
(8分) |
1、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年度党建工作有计划、有总结。 |
2分 |
|
2、党建工作同行政业务工作实行“四同”。 |
2分 |
|
3、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重视抓党建工作,每年两次以上专题听取党小组工作汇报、研究党建工作。 |
2分 |
|
4、党建活动阵地、时间、经费有保障。 |
2分 |
|
(二)
思想建设
(14分) |
1、按照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要求,认真抓好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建设。健全学习制度,做到学习有计划、有考勤、有记录、有个人心得笔记,有计划地开展心得交流活动。 |
5分 |
|
2、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争做学习型党员干部”主题活动。 |
3分 |
|
3、党员每年参加党课不少于4次,主要领导干部带头上党课不少于一次(党课应有廉政建设内容)。 |
4分 |
|
4、年内上报有质量的调研文章不少于1篇,在《机关党建》杂志上用稿不少于2篇,在“江苏机关党建”和“盐城机关党建”网站上刊登信息或调研文章不少于2篇。 |
2分 |
|
项目和分值 |
考核内容 |
考核分值 |
|
(三)
组织建设
(20分) |
1、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制度健全完善、落实到位。 |
1分 |
|
2、加强对党小组长和党员的培训教育。 |
3分 |
|
3、党组织班子按期换届、及时改选,配齐配强党支部书记,认真落实党支部书记的“一岗双责”制度。 |
2分 |
|
4、党组(党委)成员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参加机关党组织的各项活动。 |
2分 |
|
5、积极开展“五好示范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创建评比活动。 |
2分 |
|
6、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小组)组织生活每年不少于12次,组织生活会不少于2次,且活动质量较好。 |
4分 |
|
7、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及时、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 |
1分 |
|
8、深入开展“最佳党日活动”实例和“机关党建创新创优成果”评选活动。坚持给党员过“政治生日”制度。 |
3分 |
|
9、切实抓好党建基础台账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做到健全、整洁、规范。 |
2分 |
|
项目和分值 |
考核内容 |
考核分值 |
|
(四)
作风建设
(10分) |
1、建立和落实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的长效机制。 |
1分 |
|
2、积极开展“服务沿海开发、争创一流业绩”等主题活动。 |
2分 |
|
3、深入开展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明查暗访无问题。 |
2分 |
|
4、深入开展“党群牵手致富”、“城乡结对共建”、“结对帮扶特困职工”等实践活动。 |
3分 |
|
5、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招商引资或提供项目信息任务。 |
2分 |
|
(五)
廉政建设
(10分) |
1、构建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腐败制度体系,突出领导责任制、“三重一平时”教育制度、党务公开和党内民主监督等制度。 |
2分 |
|
2、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5.10”等警示教育活动。 |
2分 |
|
3、深入推进机关“五廉”文化建设,扎实开展清风教育、清风读书和清风成果展示活动,配备“廉政钟声”文件夹和开设廉政网络专栏。 |
4分 |
|
4、上级转办信访件和自办案件按时按程序查处报结,建立中层干部廉政档案。 |
2分 |
|
(六)
群团工作
(8分) |
1、工、青、妇组织健全,严格履职,按时换届。 |
3分 |
|
2、积极参加工、青、妇大型文体活动、会议。 |
2分 |
|
3、开展庆祝“五四”运动、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和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 |
2分 |
|
4、开展“五好家庭”、“巾帼文明示范岗”等创评活动。 |
1分 |
局机关党建工作平时考核细则
一、平时考核对象
局机关各基层党组织。
二、平时考核原则
平时着重考核各基层党组织对机关党建工作和党建活动的重视程度、组织力度、纪律性、执行力、创新力和长效机制建设等情况。
三、平时考核内容
平时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各机关党组织参与机关工委和局机关党组织的重要党建活动情况、组织推进年度机关党建工作目标情况、完成上级党组织临时布置的工作任务情况和创新创优活动情况。着重在以下几个方面:
1、参加重要会议情况。重要会议指由机关党委组织的全局性的需要各基层党组织都参加的会议,如每月集中的“大党课”、配合局中心工作和完成上级布置任务需要临时召开的重要会议,等。
2、参与重要活动情况。重要活动指由上级党组织组织的全局性的需要各机关党组织都参与的重要党建活动,如 “七一”党建系列活动、党建工作现场观摩活动、服务沿海主题实践活动、“读书月”和清风读书系列活动、全局性群团活动,等。
3、完成机关党委临时布置的工作任务情况。临时工作指机关党委根据上级工委或局党组要求、或推进机关党建工作需要,临时组织的突击性工作。
4、重点工作完成时序进度情况。重点工作指列入机关党委年度党建工作意见的全局性的有明确时间要求的重点工作和重要活动,如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最佳党日活动和创新创优成果的主题确定和推进、优质服务沿海发展活动、清风系列活动、群团创建活动,等。
5、创新创优活动情况。重点考核三个层面,一是机关党委普遍要求完成的各项重点工作所体现的创新创优程度,二是符合党建创新主题的“自选动作”和“特色工作”完成情况,三是按机关党委规定上报的创新创优专项成果获评情况。
四、平时考核办法
平时考核以27分为基准分,采取扣分和加分的办法,每项扣分、加分的分值视情而定,加分以加至30分为止,扣分不保底。
1、参加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情况,凡未经批准缺席会议或活动(包括未报送活动材料)的,每次扣1分;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或报送的,每次扣0.5分。
2、完成机关党委临时布置的工作情况,未经同意不参加的,每次扣1分;按要求参加的,每次加0.5分。
3、重点工作完成时序进度情况,凡未按时序进度要求完成的,每项扣1分。
4、创新创优活动情况,凡属机关党建范畴的规定工作、“自选动作”、创新创优专项申报成果,获国家级奖的每项加10分,获省级奖的每项加6分,获市级一等奖(或列前三名)的每项加1.5分、市级二等奖(或列第四到第六名)的每项加1分、市级三等奖(或列第七到第十名)的每项加0.5分。
|